常德日報記者 曾妮 通訊員 周湘汶 文/圖 5月30日,常德市召開《常德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監督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頒布施行新聞發布會,全面解讀這一地方性法規的核心內容及實施安排。

《規定》是常德市首部聚焦物業服務的地方性立法,將于6月1日正式施行。《規定》自2023年12月啟動立法程序,歷經3次審議并經省人大批準,最終形成12條“小快靈”條款,直擊業委會成立難、物業服務質量參差不齊、公共收益不透明等民生痛點。《規定》以“小切口”推動“大治理”,在四個方面實現創新突破。在黨建引領方面,要求小區、業委會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物業企業建立黨組織,充分發揮黨員在矛盾調解中的帶頭作用;為提升居民自治能力,特別設立物業管理委員會制度,明確規定對符合條件但超過一年未成立業主大會或業委會未及時換屆的小區,街道辦事處須在3個月內組建臨時管理機構;通過建立全市統一的物業服務監督平臺,讓業主能夠隨時查詢服務標準和公共收益等信息,實現“指尖上的監督”;針對物業企業違規行為,新規設置了嚴格的處罰措施,包括最高10萬元罰款和信用記錄制度,以剛性約束促進服務質量提升。
發布會強調,將以黨建引領筑基、數字平臺建設、配套文件支撐、執法能力提升、普法宣傳覆蓋等舉措推動《規定》落實,常德居民“家門口的煩心事”有望加速化解,共建共治共享的和諧小區藍圖正逐步變為現實。













